每日新闻网讯(通讯员李明湘 黄莉 朱正铭):8月5日从湖北省荆州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电子计价秤两项新规后,该局围绕“诚信集贸、公平秤重”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抓宣传发动,抓政策解读、抓警示提示、抓商户承诺,引导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计量监督,努力营造诚信集贸、公平称重的计量氛围,确保两项新规贯彻落实,切实守护群众的“菜篮子”“米袋子”消费公平,效果明显。
据了解,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大纲(试行)》(JJF2184-2025)和《电子计价秤检定规程(试行)》(JJG1204-2025)两项新规后,对此荆州市市场监管系统连续发力,采取得力措施,让新规落地见效。
围绕集贸市场计量管理规范的内容要求抓宣传,该局印制宣传画册,发给市场主办方、经营商户和消费者,让其知晓市场主办方应尽的责任:落实计量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管理制度与台账;配齐专兼职计量管理员,全覆盖登记商户秤具信息;在市场醒目位置设置公平秤,定期检定、专人值守管理;督促商户使用合格秤具,按期完成强制检定;严禁纵容、包庇作弊秤行为,发现即制止、立即上报。经营商户应尽的责任:必须使用经强制检定合格的电子计价秤,必须保持秤具铅封完好,严禁私自拆改,须明码标价,规范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必须配合监管执法,诚信守法、文明经营;不得使用改装、遥控、作弊电子秤,不得缺斤短两、计量欺诈、哄骗消费者,不得使用未经检定、超期不合格秤具,不得破坏铅封、私自调整计量参数。
围绕新规实施的时间节点抓解读。《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大纲(试行)》实施日期为2026年1月8日。《电子计价秤检定规程(试行)》实施日期为2027年1月8日,其中网联电子计价秤实施日期为2030年1月8日。让市场主办方、经营商户一看就懂,按时落实到位,让消费者实施监督。
围绕避免违法违规抓警示提示。该局系统上下通过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发布警示提示:严禁私自打开秤具外壳,新型秤开壳即自锁无法使用。妥善保存“三码一封”,完整有效才能正常检定。电子计价秤是民生计量重点器具,事关日常消费公平。使用作弊秤、计量弄虚作假属于消费欺诈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行政处罚,并纳入市场主体信用失信记录,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公开曝光。
围绕诚信经营抓承诺活动。该局将“用秤不作弊,公平交易不欺客,明码标价守底线,诚信经营赢口碑”的要求,积极引导广大商户开展诚信承诺活动,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努力营造“公平看得见、诚信记心间、放心消费、你我同行”的社会共治共享良好消费环境。
据统计,荆州市市场监管系统,自今年以来,共开展新型电子秤宣传推广活动22场次,引导460余商户开展诚信承诺,各地乡镇市场监管所与市场开办方签订责任书38份,先后查处使用作弊电子秤14台,社会反映良好。 编辑:王明 审核:同期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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