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闻网
网站首页 每日要闻要闻快讯纪实现场专题报道社会热点就案说法海疆之声 成为会员
每日地方诗坛荟萃焦点网谈生态环境热点追踪群众来信乡村振兴企业风采监督与法名人字画人物·访谈关注民生人民视点文化·旅游科技前沿快闪中国深度观察名医·健康关于我们免责声明联系我们 人员查询
  • 浙江
  • 新疆
  • 内蒙古
  • 吉林
  • 重庆
  • 辽宁
  • 贵州
  • 四川
  • 海南
  • 云南
  • 福建
  • 台湾
  • 江西
  • 湖南
  • 湖北
  • 河南
  • 广西
  • 江苏
  • 安徽
  • 山东
  • 青海
  • 甘肃
  • 陕西
  • 山西
  • 河北
  • 黑龙江
  • 天津
  • 上海
  • 北京
  • 广东
  • 宁夏
  • 西藏
每日新闻网 > 就案说法 > 彩礼究竟归女方父母,还是女方自己?

彩礼究竟归女方父母,还是女方自己?

来源:人民法院报 | 时间:2024-07-30 17:07:53 | 点击:4231

彩礼返还纠纷多数发生在作为婚姻当事人的男女双方之间,但出嫁的女儿以其与父母存在关于彩礼的保管合同关系为由,要求父母返还所“保管”的彩礼,那么该怎么办?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彩礼引起的保管合同纠纷案,女儿起诉父母返还彩礼18万元,法院判决由被告张某、王某返还其女张小某10万元。

  庭审中,原告张小某诉称,她系被告张某、王某的女儿。2020年6月,经媒人介绍,原告与案外人林某定亲,两被告收取聘金共18万元。之后原告与林某于2020年8月17日在黄岩区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生育一女。原告与男方共同生活期间,因男方家庭条件并不宽裕,为补贴生活支出,原告称多次向被告要求返还聘金,均遭到拒绝,甚至在原告住院生产急需医疗费时,两被告也不愿返还,故提起诉讼请求返还聘金18万元。

  面对张小某的起诉,被告张某、王某在庭审中答辩称:原告以返还聘礼为由起诉被告,诉讼主体不符。被告收取了聘金18万元属实。按传统习俗,聘礼是男、女结婚时男方或男方家庭支付给女方家庭,并由女方父母支配的钱物,并不是给女方个人的。被告收取的聘礼是原告丈夫的家庭赠送给被告的,并不是赠送给原告的,因此所收受的聘礼归被告所有,原、被告亦不存在保管关系。被告之所以至今未为原告举办婚宴、置办嫁妆,是因为有特殊原因,且被告认为男方定的日子不好,需要重新选定,还准备拿出几万元还礼给男方及原告,但男方后面未再与被告重新商定婚宴日期。原告在登记结婚不久即向被告讨要彩礼,还对被告进行辱骂,并损坏被告家中财物,被告曾报警处理。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彩礼没有依据,请法庭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查明,被告张某、王某系原告张小某的父亲及母亲。2020年6月,经媒人介绍,原告张小某与案外人林某订婚。后林某的亲属依习俗给被告张某、王某送去聘礼,两被告收取了其中18万元。之后原告与林某于2020年8月17日在黄岩区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随同男方共同生活。在2020年8月23日前后,原告向两被告讨要收取的18万元彩礼,双方因此发生纠纷。此后,两被告陆续向原告支付了部分生活费,并在原告生育女儿后向其亲属支付了红包8800元。另,双方当事人均确认,两被告此后未为原告举办婚宴,也未为原告置办嫁妆。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争议的实质在于彩礼的归属之争。确定彩礼的归属,既要寻根溯源,尊重彩礼形成的历史传统脉络,也要与时俱进,吸收彩礼演进的时代合理因素。从传统习俗来看,婚约多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彩礼承载着男方家庭对女方家庭的尊重、感谢和补偿,体现了对女方家庭养育之恩的珍视,将彩礼视为男方家庭对女方家庭的赠与,是符合传统社会情境的。从彩礼的时代演进来看,彩礼的经济补偿功能趋于弱化,彩礼正在更多地具有祝福新人、支持新人组建家庭、奔赴美好生活的功能。子女也更加具有独立意识,不再是传统家长制下父母的附庸,其独立的经济诉求也应予以尊重。因此,结合彩礼的传统习俗因素及时代变化,将彩礼理解为男方家庭以结婚为目的对于包括出嫁女儿在内的女方家庭的赠与,父母及出嫁女儿共同对受赠财产享有利益,无疑更为合理,更能兼顾中华传统文化伦理和新时代、新社会的要求,也更易为社会公众的情感所普遍接受。

  据此,在女方父母与女方本人无法对彩礼的归属、处置协商一致的情形下,黄岩区法院认定本案中两被告收取的彩礼18万元,应认为系女方父母及女方本人家庭共同所有,结合彩礼的数额、支出情况、嫁妆及婚宴的置办情况及原、被告当前的经济情况和实际生活需要等情形,参考当地习俗,酌情确定由两被告返还原告10万元。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并自动履行完毕。

  法官说法

  彩礼的归属问题实质也是彩礼的赠与对象问题。结合彩礼这一习俗产生的历史文化传统因素和新时代新社会关于彩礼的观念嬗变及合理演进,将彩礼视为男方或男方家庭以结婚为目的的对于包括女方父母在内的女方家庭的赠与更为合理。女方及女方父母对受赠的彩礼构成共同共有关系。如女方及其父母对于彩礼的归属产生争议,本质上是要求将彩礼这一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在进行彩礼分割时,应当遵循合情合理的原则,以提高社会可接受度。一方面,应当考虑彩礼的支出情况。按照传统习俗,父母收取彩礼后往往需要为女儿筹办婚宴和嫁妆。如父母已为女儿举办了婚宴并置办了嫁妆,除非彩礼数额巨大且不予分割对女儿造成严重不公,原则上不应再支持女儿对彩礼的分割要求。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双方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需要。如女儿出嫁后生活陷入困境,则在分割彩礼时应适当向她倾斜;若父母年事已高且缺乏生活来源,则应为他们保留较多的份额。此外,还需要酌情考虑父母为抚育女儿所付出的辛劳等因素,以实现情、理、法的有机统一。

  彩礼问题,情理和法理的纠结,一直是民事纠纷中的堵点。在处理彩礼归属的纠纷时,应秉持化解家庭矛盾、修复亲情关系的原则,加强案件调解,避免争执进一步恶化。若调解未能成功,进入裁判程序时,也应努力实现裁判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编:马昌、薄晨棣)


【作者:】

文章评论
评论
全部评论
更多推荐

检察机关依法办理一批涉黑涉恶案件

央视网消息:据最高检消息,自7月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办理一批重大黑恶案件,共受理审查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94件634人,批准逮捕104件342人;受理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275件1627人,起诉涉...

乘客“开门杀”致人死亡 为何只司机获刑?

央视网消息:在驾驶车辆停稳后,驾驶员或乘客没有观察后方路况,直接贸然打开车门,导致后方电动车、摩托车驾驶员,行人,骑行人员等避让不及,撞上车门而发生的交通事故,一般被称为“开门杀”。很多人有一个疑问,“开门撞人”这个动作...

中国证监会原副主席王建军一审被判无期

 2026年9月7日,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委员、副主席王建军受贿案,对被告人王建军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追缴在案的王建军受贿所得及孳息...

四川省巴中市委原书记何平被“双开”

央视网消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9月7日通报, 据四川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四川省纪委监委对中共四川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巴中市委原书记何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何平丧失理想信念,...

合力整治涉老消费虚假宣传

随着健康意识的持续提升,老年群体对养生产品及服务的需求日益旺盛,这也使其成了不法商家“围猎”的重点目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公布的九起养老服务领域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聚焦虚假宣传这一突出违法问题,集中曝光了当前涉老消...

骗子假扮执法人员陪演半个月 被害人险失400万

北京市民王先生因工作需要购买了一张境外电话卡,激活后竟接到了诈骗电话。在随后的16天里,骗子打着王先生“涉嫌洗钱大案”的幌子耐心做局演戏,将王先生深度洗脑,王先生甚至专程赴外地给骗子转钱。危急之际,海淀分局反诈民警发动王...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宁坚一审获刑十二年

央视网消息:2026年9月4日,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宁坚受贿案,对被告人宁坚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对扣押在案的宁坚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

拍案丨警惕“租车连环套”背后的恶势力犯罪

 新华社天津9月3日电 题:警惕“租车连环套”背后的恶势力犯罪  新华社记者冯家顺、黄江林、李帅  为期一年的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在全国范围内持续推进。8月底,全国部分法院集中宣判12件涉黑恶案件,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注意!“五知四快”新标准来了

央视网消息:国家消防救援局今天(9月3日)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由7部门联合印发的《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行动工作方案》中,对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提出了“五知四快”新标准。  《方案》提出消防控制室“五知四快”要求,是火灾教训...

【8点见】“梅姨”已被提起公诉

央视网消息:每天8点,央视网为您梳理24小时内发生在咱们身边的大小事儿。·今年前7个月,全国医保部门共拨付医药机构即时结算资金9457.31亿元。·民政部等五部门将开展第六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南部战区位中...

2024
07/30
17:07
浏览量: 4231
大字号
分享
今日热点
合力整治涉老消费虚假宣传

合力整治涉老消费虚假宣传

骗子假扮执法人员陪演半个月 被害人险失400万

骗子假扮执法人员陪演半个月 被害人险失400万

拍案丨警惕“租车连环套”背后的恶势力犯罪

拍案丨警惕“租车连环套”背后的恶势力犯罪

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两起涉中医药网络违规营销宣传问题

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两起涉中医药网络违规营销宣传问题

法治深壹度 | 养老院里的责任账

法治深壹度 | 养老院里的责任账



友情链接

  • 人民网
  • 与法同行网
  • 海彊之声
  • 小红书
  • 中国长安网
  • 海外网
  • 中国警察网
  • 中国老区网
  • 新华网
  • 中国台湾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经济网
  • 中国新闻网
  • 每日新闻网
  • 光明网
  • 央视网
  • 法制网
  • 中国青年网
  • 求是网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免责声明         人员查询

    • 扫码看全网内容

    地址:北京石景山区古城南街9号院绿地环球文化城6号楼18层1828号 联系电话:电话/传真010-88117470 010–52463177 18611141167(微信同号)邮箱1026329972@qq.com (每日新闻)
    网站备案/许可证工信部:京ICP备工信部:2025111695号-3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3042号
    每日新闻网https://www.everyday-news.co/提供最新国内外新闻及新闻资讯
    每日新闻网秉承“新闻视野、文化视角、思想深度、理论高度、脚踏实地”的理念,运用互联网的快速传播技术和丰富的移动链接平台,一贯正确引导社会思想意识,传播优秀文化,凝聚民族精神,彰显快速展示网络舆论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