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闻网
网站首页 每日要闻要闻快讯纪实现场专题报道社会热点就案说法海疆之声 成为会员
每日地方诗坛荟萃焦点网谈生态环境热点追踪群众来信乡村振兴企业风采监督与法名人字画人物·访谈关注民生人民视点文化·旅游科技前沿快闪中国深度观察名医·健康关于我们免责声明联系我们 人员查询
  • 浙江
  • 新疆
  • 内蒙古
  • 吉林
  • 重庆
  • 辽宁
  • 贵州
  • 四川
  • 海南
  • 云南
  • 福建
  • 台湾
  • 江西
  • 湖南
  • 湖北
  • 河南
  • 广西
  • 江苏
  • 安徽
  • 山东
  • 青海
  • 甘肃
  • 陕西
  • 山西
  • 河北
  • 黑龙江
  • 天津
  • 上海
  • 北京
  • 广东
  • 宁夏
  • 西藏
每日新闻网 > 就案说法 > 学校招生不足毁约新聘教师,毕业生只能“认倒霉”?

学校招生不足毁约新聘教师,毕业生只能“认倒霉”?

来源:中青网 | 时间:2025-08-11 19:00:19 | 点击:1750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准备好了迎接工作,工作却临时“爽约”了——据封面新闻等媒体报道,今年以来,多地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在签好“三方协议”后,拟入职的学校以招生不足为由,或不再录用,或暂缓入职,或调岗。这几乎是双输的局面:师范生错过了最佳求职期,维权困难;学校则说自己很无奈——招生规模低于预期,不需要那么多老师。

  此前,2024年,有媒体报道,不少企业与已签好“三方协议”的应届毕业生解约,且这些公司大部分在行业里发展势头较好,如新能源汽车、通信软件等。其中一部分毕业生落户也受到影响。

  所谓“三方协议”,全称叫《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署,明确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问题。它不同于劳动合同,不受劳动法保护。毕业生拿着它去用人单位入职后,才会签署劳动合同。

  此前,不少高校毕业生是三方协议的毁约方,一些用人单位通过约定天价违约金来制约大学生毁约。2019年,为了更好保障应届毕业生的权益,让他们在选择有变时不必承受过重的代价,教育部提出建议,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如今,企业“违约”时,违约金也是5000元。有学生对媒体说,几千元钱难以弥补他们的损失,双方很可能产生更多纠纷和争执。

  应届生的就业保障好不好,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有专家说,可以将“三方协议”纳入劳动法,遇到纠纷时,启动劳动监察或劳动仲裁机制。也有学校把违约的企业拉入校园招聘的黑名单。

  在我看来,只有引导招聘市场良性发展,才能更好地保护双方的利益。社会既要充分保障应届生的权益,也要保护企业校园招聘的积极性。如果对企业的处罚过重,企业缩小校园招聘的规模和范围,将进一步压缩应届生的就业空间。

  营造一个和谐、友好的就业环境,不只是求职者和企业双方的事,还需要法律体系能跟得上就业形势的新变化;政府部门积极有为,及时调和双方的矛盾;教育系统能为“被违约”的学生提供更多支持。

  比如,当企业确实因经营问题,不得不违约时,政府部门可以介入,让“被违约”的毕业生保有应届生的身份,不会丧失应届生原有的权益。对多次、频繁违约的企业,政府部门则要加强监管。

  目前,“三方协议”的违约更多以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面对越来越多的违约情况,是否可以考虑拓宽申诉渠道,让被违约的学生反映情况更方便?又是否能够为被违约者提供法律援助和就业指导,而不是让他们陷入“自认倒霉”、不得不匆忙“落地”的境地?

  如果用人单位确因经营状况不佳要解约,也应该有更温情、人性化的方式。比如,违约企业或许可以向同行业的其他企业推荐这些“被违约”的应届生,让他们有被看见、被录用的机会。

  据媒体报道,一些民办学校违约,是因为招生人数“严重背离预期”。也许,提前做好人力资源调研与规划、明确当年用人需求,可以减少这种令人惋惜的错位。

  此外,“契约精神”不是“自觉”发生的,明确企业违约的赔偿标准,也应是法治发力的方向。

  对于那些即将离开校园却忽然失去落脚点的年轻人,高校也不妨给予更多支持。比如,有能力的学校可以为“被违约”的毕业生提供宿舍暂住、帮助他们接触新的工作机会。针对来校开展校园招聘的单位,学校应该开展充分的背景调查工作,并在签好“三方协议”后,积极跟进毕业生的入职进展。

  一篇名为《信用法治视角下企业违反就业三方协议的治理路径》的论文提供了新解法:高校可以在合法范围内收集违约企业的信用信息,提交给当地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机构,经审核后对外发布。

  高校作为“三方协议”的一方,披露违约企业的行为具有一定公信力。高校公开披露的信息数据也可以被纳入国家信用体系,作为考核企业管理的硬指标。

  靠学生“认倒霉”、企业“认罚款”,不是系统性解决就业违约问题的思路。真心想为这些年轻人做点事,能想的办法还有很多。

责任编辑:杨宇鑫

首页 |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尾页 


【作者:】

文章评论
评论
全部评论
更多推荐

检察机关依法办理一批涉黑涉恶案件

央视网消息:据最高检消息,自7月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办理一批重大黑恶案件,共受理审查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94件634人,批准逮捕104件342人;受理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275件1627人,起诉涉...

乘客“开门杀”致人死亡 为何只司机获刑?

央视网消息:在驾驶车辆停稳后,驾驶员或乘客没有观察后方路况,直接贸然打开车门,导致后方电动车、摩托车驾驶员,行人,骑行人员等避让不及,撞上车门而发生的交通事故,一般被称为“开门杀”。很多人有一个疑问,“开门撞人”这个动作...

中国证监会原副主席王建军一审被判无期

 2026年9月7日,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委员、副主席王建军受贿案,对被告人王建军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追缴在案的王建军受贿所得及孳息...

四川省巴中市委原书记何平被“双开”

央视网消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9月7日通报, 据四川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四川省纪委监委对中共四川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巴中市委原书记何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何平丧失理想信念,...

合力整治涉老消费虚假宣传

随着健康意识的持续提升,老年群体对养生产品及服务的需求日益旺盛,这也使其成了不法商家“围猎”的重点目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公布的九起养老服务领域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聚焦虚假宣传这一突出违法问题,集中曝光了当前涉老消...

骗子假扮执法人员陪演半个月 被害人险失400万

北京市民王先生因工作需要购买了一张境外电话卡,激活后竟接到了诈骗电话。在随后的16天里,骗子打着王先生“涉嫌洗钱大案”的幌子耐心做局演戏,将王先生深度洗脑,王先生甚至专程赴外地给骗子转钱。危急之际,海淀分局反诈民警发动王...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宁坚一审获刑十二年

央视网消息:2026年9月4日,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宁坚受贿案,对被告人宁坚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对扣押在案的宁坚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

拍案丨警惕“租车连环套”背后的恶势力犯罪

 新华社天津9月3日电 题:警惕“租车连环套”背后的恶势力犯罪  新华社记者冯家顺、黄江林、李帅  为期一年的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在全国范围内持续推进。8月底,全国部分法院集中宣判12件涉黑恶案件,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注意!“五知四快”新标准来了

央视网消息:国家消防救援局今天(9月3日)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由7部门联合印发的《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行动工作方案》中,对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提出了“五知四快”新标准。  《方案》提出消防控制室“五知四快”要求,是火灾教训...

【8点见】“梅姨”已被提起公诉

央视网消息:每天8点,央视网为您梳理24小时内发生在咱们身边的大小事儿。·今年前7个月,全国医保部门共拨付医药机构即时结算资金9457.31亿元。·民政部等五部门将开展第六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南部战区位中...

2025
08/11
19:00
浏览量: 1750
大字号
分享
今日热点
合力整治涉老消费虚假宣传

合力整治涉老消费虚假宣传

骗子假扮执法人员陪演半个月 被害人险失400万

骗子假扮执法人员陪演半个月 被害人险失400万

拍案丨警惕“租车连环套”背后的恶势力犯罪

拍案丨警惕“租车连环套”背后的恶势力犯罪

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两起涉中医药网络违规营销宣传问题

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两起涉中医药网络违规营销宣传问题

法治深壹度 | 养老院里的责任账

法治深壹度 | 养老院里的责任账



友情链接

  • 人民网
  • 与法同行网
  • 海彊之声
  • 小红书
  • 中国长安网
  • 海外网
  • 中国警察网
  • 中国老区网
  • 新华网
  • 中国台湾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经济网
  • 中国新闻网
  • 每日新闻网
  • 光明网
  • 央视网
  • 法制网
  • 中国青年网
  • 求是网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免责声明         人员查询

    • 扫码看全网内容

    地址:北京石景山区古城南街9号院绿地环球文化城6号楼18层1828号 联系电话:电话/传真010-88117470 010–52463177 18611141167(微信同号)邮箱1026329972@qq.com (每日新闻)
    网站备案/许可证工信部:京ICP备工信部:2025111695号-3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3042号
    每日新闻网https://www.everyday-news.co/提供最新国内外新闻及新闻资讯
    每日新闻网秉承“新闻视野、文化视角、思想深度、理论高度、脚踏实地”的理念,运用互联网的快速传播技术和丰富的移动链接平台,一贯正确引导社会思想意识,传播优秀文化,凝聚民族精神,彰显快速展示网络舆论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