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闻网
网站首页 每日要闻要闻快讯纪实现场专题报道社会热点就案说法海疆之声 成为会员
每日地方诗坛荟萃焦点网谈生态环境热点追踪群众来信乡村振兴企业风采监督与法名人字画人物·访谈关注民生人民视点文化·旅游科技前沿快闪中国深度观察名医·健康关于我们免责声明联系我们 人员查询
  • 浙江
  • 新疆
  • 内蒙古
  • 吉林
  • 重庆
  • 辽宁
  • 贵州
  • 四川
  • 海南
  • 云南
  • 福建
  • 台湾
  • 江西
  • 湖南
  • 湖北
  • 河南
  • 广西
  • 江苏
  • 安徽
  • 山东
  • 青海
  • 甘肃
  • 陕西
  • 山西
  • 河北
  • 黑龙江
  • 天津
  • 上海
  • 北京
  • 广东
  • 宁夏
  • 西藏
每日新闻网 > 监督与法 > 是时候给“黄谣”装上“杀毒软件”了

是时候给“黄谣”装上“杀毒软件”了

来源:中国青年网 | 时间:2025-03-04 13:28:27 | 点击:860

有人因包养传言丢掉工作 有人参加拍卖被曲解为花钱陪睡

是时候给“黄谣”装上“杀毒软件”了

“网上有人说,有人包养我,花钱帮我做营销。我当时觉得这是网上的谣言,不会对我的生活产生影响。20岁出头的时候,我去面试……”

近日,演员黄灿灿参加节目时分享自己过往的经历引发关注。“黄灿灿曾因被‘造黄谣’失去工作”等话题登上热搜榜。

《法治日报》记者注意到,这种网络“造黄谣”现象十分普遍,尤其是针对明星、网红等公众人物。例如,有自媒体会用某明星姓名缩写或昵称,称“××男明星目前被富婆包养”“××和××离婚是因为女方出轨”,这种毫无根据全靠文字描述的内容被一人“爆料”后,就会有不少自媒体争相转发甚至添油加醋。

受访专家指出,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虽对“造黄谣”行为有规制,但民事赔偿额度低、刑事立案门槛高、自诉取证难等问题突出,导致“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的恶性循环。建议降低诽谤罪入罪门槛、细化“恶意捏造”认定标准、建立跨平台造谣者“黑名单”;平台需强化AI审核与人工复核联动,优化算法推荐逻辑,从源头拦截谣言传播。

恶意造谣事件频发

近日,因一年卖出170台保时捷走红的山东青岛保时捷销冠牟倩文通过社交账号发声——此前,她的照片被人盗用,并发布在黄色网站进行恶意拼图、剪辑,实属假借其照片捏造“黄谣”、伪造色情图片中伤她。牟倩文称已报警,警方已立案。

不久前,有600多万粉丝的网红博主“臭蛋”发视频称自己被人造谣。起因是其在游轮上参加拍卖会的视频被人拍下上传到网上后,被一些人配上造谣言论发文,直指其“花钱买洋人陪睡”,评论区充斥不雅言论。即使“臭蛋”之后将拍卖全过程视频发出,有些人仍未收手,甚至找了一个头发颜色和身形与“臭蛋”相像的女生的不雅视频拼接其视频片段,称是“约会后续”。目前,“臭蛋”已委托律师对造谣用户取证、起诉。

除了公众人物外,普通人被“造黄谣”现象也时有发生。去年,广西桂林灌阳县一男子孙某因不满分手,制作视频称前女友陈女士“作风不简单”“从事色情活动”“欠钱不还”,相关视频发布一天后阅读量已过万,导致很多网友甚至陈女士的熟人对此信以为真。因恶意在网络上散布他人不实信息,孙某被灌阳县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谢澍介绍,“造黄谣”首先违反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可能涉及捏造事实诽谤或恶意泄露他人性隐私,进而侵害他人名誉权、隐私权。“造黄谣”还有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捏造事实公然诽谤他人,或者公然侮辱他人,尚不构成犯罪的,可能受到拘留、罚款的行政处罚。公然“造黄谣”也可能被认定为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同样会受到拘留、罚款的处罚。

“严重的‘造黄谣’行为会触犯刑法。”谢澍说,“造黄谣”除了可能构成侮辱、诽谤罪外,如果“黄谣”信息大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则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再如行为人在“造黄谣”的同时还传播淫秽信息,则还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此外,“造黄谣”的行为可能违反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如果侵害了特殊主体的权益,还可能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有关规定。

追责困难维权不易

“造黄谣”行为多发的原因何在?

在谢澍看来,我国法律目前虽然对“造黄谣”的行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政-刑事的制裁措施,但力度还有待加强。民事赔偿偏重于认定实际损害,对精神损害赔偿不够重视,赔偿额度偏低,不利于安抚受害者以及教育加害人。至于刑事责任的适用则更少,只有在“造黄谣”行为的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时候才会引发司法机关的关注;并且在由“造黄谣”引起的侮辱、诽谤自诉案中自诉人取证难度大,诉讼推进举步维艰。

北京汇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隗卓然认为,目前许多“造黄谣”案件仅以行政处罚或民事责任告终,造谣者面临的成本较低。例如,有些人造谣后,仅需道歉并支付少量赔偿金,但相比于谣言带来的流量收益,这些处罚并不构成有效威慑。而网络匿名性为造谣者提供了技术屏障。互联网为用户提供了相对匿名的环境,使得造谣者更容易躲避追责。一些造谣者在社交平台上使用马甲账号、伪装身份,甚至通过虚拟专用网络(VPN)跨境发布内容,增加了追责难度。

他还提到,一些账号以“造黄谣”的方式吸引流量,后期再通过带货、广告变现,即使造谣被揭穿,他们也已经赚得盆满钵满。而部分社交平台和短视频平台对谣言的处理速度较慢,导致谣言迅速扩散,造成难以挽回的影响。部分受害者反映,即使举报谣言,平台也可能因“证据不足”或“未违反社区准则”而拒绝删除相关内容。

完善立法强化治理

在隗卓然看来,针对网络“造黄谣”问题,需要从法律完善、平台治理、社会教育、技术监管等多个方面入手,构建全方位的治理体系。

他建议,调整刑法适用标准,降低“造黄谣”的入罪门槛。完善诽谤罪的适用范围,目前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诽谤罪需要达到“情节严重”才能入罪,但对于网络造谣,尤其是涉及淫秽不实信息的造谣,应当对“情节严重”进行实质解释,考虑因谣言传播范围广、影响恶劣等情形。加重对有组织、有预谋造谣的惩罚,部分造谣行为由“网络水军”或特定组织策划实施,对此类行为应当严厉打击。

“现行法律对造谣行为的界定较为笼统,应进一步细化,包括明确哪些造谣行为属于‘恶意捏造’,以及如何认定‘严重损害他人名誉’等标准。应建立造谣者‘黑名单’制度,对于多次造谣或情节恶劣的造谣者,建立跨平台‘黑名单’,并在实名认证体系中作出限制,如禁止其在一定时间内注册新账号或从事相关互联网业务。”隗卓然说。

谢澍认为,网络平台应当积极引进先进的内容审核技术,提高AI审核识别隐晦不良信息的能力,注重AI审核与人工审核有机结合,提升人工审核效率;优化举报反馈机制,进一步简化举报流程,强化举报后处理结果的反馈力度。同时优化算法推荐机制,变更流量至上的推送逻辑;发现违法信息应当及时处置并留存证据,配合相关部门执法。

“很多受害者在遭遇‘造黄谣’时,面临法律知识不足、维权成本高、精神压力大等问题,因此应建立更完善的受害者保护机制。”隗卓然说,由政府、律所、公益组织等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帮助受害者提起诉讼或投诉。(法治日报记者 孙天骄)

责任编辑:田昕禾


【作者:】

文章评论
评论
全部评论
更多推荐

“无袍法官”参与案件审理 最高法公布牟某虐待案细节

人民陪审员被称为“无袍法官”,与法官共同行使审判权,作为群众代表为公平正义发声。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公布了9起人民陪审员参审的典型案例,包括备受关注的牟某虐待案、低频噪声污染等案件。人民陪审员发挥群众...

北京警方全链条打击制售电动自行车假牌假证违法犯罪

为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涉牌违法行为,有力净化首都交通环境,北京警方组织多警种、多部门全链条开展专项打击,日前,通州警方成功斩断一条跨省制售电动自行车假号牌和假行驶证的犯罪链条。近日,通州警方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内一群众驾驶的...

法治在线丨车载系统自动报警 醉驾司机算不算自首?法院判了

如今不少汽车都配有驾驶辅助、紧急呼叫报警功能,车主可设置紧急联系人。浙江一名男子将110设为紧急联系人,酒后驾车,车企后台监测异常触发报警,民警到场查获醉驾。  车辆触发的报警,能不能算作法律意义上的自首?近日,浙江省缙...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发布 自12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10月22日公布新版《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在制度上更好保障对外投资发展和安全。  管理办法共76条,分为总则、对外投资指导和服务、对外投资监管、对外投资保护、法律责任、附则等六章。管理办法自2026年1...

《人民法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发布:对追责范围 如何追责作出明确规定

央视网消息:为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最高人民法院10月21日发布《人民法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条例》对追责范围、什么情形下应当追责以及如何追责等作出明确规定。《条例》明确,司法责任追究实现司法人员全覆盖。追究的对象既...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十五五”期间将推进全面修订矿山安全法

央视网消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10月21日)举行“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十五五”期间,将推进全面修订矿山安全法,加大矿山安全行业标准(KA)立改废力度,制修订矿山...

AI仿冒演员带货 网友难辨真假

央视网消息:随着AI换脸、拟声技术的发展,短视频里出现的一些“明星”形象,有时,眼见也未必为真。打着名人及其家属旗号的仿冒账号频频出现,让网友难辨真假。日前,演员吴越在社交平台发文,称有人利用AI换脸技术冒用自己的形象,...

贵州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吴智贤接受审查调查

 央视网消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0月20日通报,据贵州省纪委监委消息:贵州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吴智贤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贵州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编辑:及玥 责任编辑:刘亮

“无接触”交通事故 如何定责和防范?

央视网消息:日常出行中,有些驾驶员在遇到“无接触”交通事故时,往往存在这样一个常见的认知误区,以为“没撞到就不需要负责”,其实不一定。“无接触”交通事故,到底谁来担责呢?来看北京二中院近期审理的一起案件。 编辑...

经营假种子、未经许可出口……6起涉种违法典型案例公布

央视网消息:农业农村部公布6起涉种违法典型案例,以案示警、以案促治,形成有力震慑,营造种业振兴良好环境。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查处某公司生产经营假种子案  2025年1月,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接到举报,称市场销售的标称...

2025
03/04
13:28
浏览量: 860
大字号
分享
今日热点
《人民法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发布:对追责范围 如何追责作出明确规定

《人民法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发布:对追责范围 如何追责作出明确规定

AI仿冒演员带货 网友难辨真假

AI仿冒演员带货 网友难辨真假

“无接触”交通事故 如何定责和防范?

“无接触”交通事故 如何定责和防范?

财经调查丨药企与营销团队联手唱双簧专坑老年人,产业链曝光→

财经调查丨药企与营销团队联手唱双簧专坑老年人,产业链曝光→

真相来了|供暖季来了!“内部人员”代缴采暖费能打折?当心是骗局

真相来了|供暖季来了!“内部人员”代缴采暖费能打折?当心是骗局



友情链接

  • 人民网
  • 与法同行网
  • 海彊之声
  • 小红书
  • 中国长安网
  • 海外网
  • 中国警察网
  • 中国老区网
  • 新华网
  • 中国台湾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经济网
  • 中国新闻网
  • 每日新闻网
  • 光明网
  • 央视网
  • 法制网
  • 中国青年网
  • 求是网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免责声明         人员查询

    • 扫码看全网内容

    地址:北京石景山区古城南街9号院绿地环球文化城6号楼18层1828号 联系电话:电话/传真010-88117470 010–52463177 18611141167(微信同号)邮箱1026329972@qq.com (每日新闻)
    网站备案/许可证工信部:京ICP备工信部:2025111695号-3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3042号
    每日新闻网https://www.everyday-news.co/提供最新国内外新闻及新闻资讯
    每日新闻网秉承“新闻视野、文化视角、思想深度、理论高度、脚踏实地”的理念,运用互联网的快速传播技术和丰富的移动链接平台,一贯正确引导社会思想意识,传播优秀文化,凝聚民族精神,彰显快速展示网络舆论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