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闻网
网站首页 每日要闻要闻快讯纪实现场专题报道社会热点就案说法海疆之声 成为会员
每日地方诗坛荟萃焦点网谈生态环境热点追踪群众来信乡村振兴企业风采监督与法名人字画人物·访谈关注民生人民视点文化·旅游科技前沿快闪中国深度观察名医·健康关于我们免责声明联系我们 人员查询
  • 浙江
  • 新疆
  • 内蒙古
  • 吉林
  • 重庆
  • 辽宁
  • 贵州
  • 四川
  • 海南
  • 云南
  • 福建
  • 台湾
  • 江西
  • 湖南
  • 湖北
  • 河南
  • 广西
  • 江苏
  • 安徽
  • 山东
  • 青海
  • 甘肃
  • 陕西
  • 山西
  • 河北
  • 黑龙江
  • 天津
  • 上海
  • 北京
  • 广东
  • 宁夏
  • 西藏
每日新闻网 > 监督与法 > 免费领养变天价账单?当心猫贷背后的分期陷阱

免费领养变天价账单?当心猫贷背后的分期陷阱

来源:中国青年网 | 时间:2025-03-24 13:42:13 | 点击:847

“说好的领养宠物,怎么反而背上了24期或36期的分期付款?”近期,“免费领养小猫却背上‘猫贷’”“女子领养猫咪到家后病死背负‘猫贷’”等话题登上热搜。

随着“宠物经济”不断升温,宠物领养馆出现在多地商场、居民区和高校周边。然而,当抱着“领养代替购买”心态的爱宠人士满怀期待踏入店内,带着心仪的宠物回家后,却发现“免费”之后暗藏诸多陷阱——长期复购、分期付款、高价宠物用品、宠物离世仍要继续还款等,所谓的“领养”看似免费,实则昂贵。

那么,店家口中的“免费领养”到底是“真公益”还是新营销?对此,《法治日报》记者展开了调查。

“爱心领养”竟成分期债务

“扫码走流程领猫时,根本没注意还要分期付款!”提起此前“免费领养”一只小猫的经历,就读于安徽合肥某高校的小明气愤不已。原本想“免费领养”却意外背上为期24个月的分期债务,每月需支付398元用于购买猫咪用品。时隔半年多,小明算了一笔账,当她最终结清债务时,所付总费用将超过9500元,远超购买猫咪的实际价值。

像小明这样陷入“宠物贷”套路的爱宠人士并不少见。

据记者了解,宠物领养馆的商家以“免费领养”“领养替代购买”为噱头吸引顾客到店,再以“宠物粮保障计划”“无忧养宠计划”等名义要求消费者办理两年或三年分期业务,每月支付数百元,钱款用于在商家的小程序“商城”购买饲养用品。这种每月定时付款的模式被称为“宠物贷”。

近日,记者走访了北京多家宠物领养店,看到多家店内都有大量透明展柜,每格分别圈养着美短、英短、布偶、德文、暹罗等品种猫。选择“领养”猫咪的人士不在少数,不少猫咪展示柜前都挂上了“已预定”标识。表面上看,这种“领养代替购买”的形式似乎合理,但记者在多个社交平台搜索发现,因“免费领养”引起的麻烦事不在少数。仅在黑猫投诉平台就有解除“猫贷”分期付款的诉求超千条,解除“免费领养”的诉求超六百条。从这些投诉中不难发现,许多消费者并没有注意到相关协议具体内容就直接选择了同意选项。对此,有人提出疑问,认为“猫贷”是一种捆绑销售行为。有网友直言“这其实就是在消费人们的爱心”。

“免费领养”实则市场交易

在社交媒体平台上,有经营“免费领养”的商家分享经验,“活体作为赠品促进客户下单”,宣称“以免费领养的方式解决活体宠物交易门槛高的痛点”,利润率高达百分之七八十。

记者在线下询问相关商家关于分期付款的依据时,商家都回避了这一问题。同时,店员反复强调,后续扣款仍可用于购买宠物用品,领养人并不“亏”。

不少人却并不这么认为。有领养人现身说法指出,商家的小程序商城中的宠物用品种类少、品牌无保障,充进去的钱也不一定能覆盖养猫的全部花销。

那么,这种模式下的“宠物领养”到底属于何种性质?《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丽红坦言,如果“领养”需要支付对价,穿透来看就是“买卖”,只不过是将猫咪的对价设计成了其他费用。

“该类合同虽名为宠物领养合同,但实际系消费者需以分期购买宠物用品为附带条件,商家以此获得经济利益的买卖合同和赠与合同的复合型合同”,长期关注“宠物经济”的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家事审判庭)法官助理李成指出。

记者从几名领养人提供的合同中看到,双方约定授权给第三方按月扣款转给商家,在此期间不可随时取消授权。多位领养人分享了自身遭遇,在宠物不幸死亡或生病后,还要继续分期付款,由此产生的宠物身体健康纠纷并不少。

关于被领养宠物健康问题的责任划分,马丽红认为,如果“领养”是无偿的,商家不承担商品的瑕疵担保义务,领养者在领养环节也不具备消费者身份。但如果是“买卖”,商家就应承担所售宠物的瑕疵担保义务,消费者也拥有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权利。

警惕爱心和善意被精准营销

记者经过查询梳理发现,全国范围内共有33起此类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其中有32起判决明确指出领养方需按照合同约定购买猫粮,并因其违约行为需酌情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仅有一例判决持不同意见,认为作为原告的商家在案件中未能如实告知所涉猫咪的患病情况,有违诚实信用原则,领养方据此未履行购买猫粮的行为符合常理,无需承担违约金。

“公众讨论的角度和法律层面的认定确实存在差异。”李成说,消费者以低成本得到宠物的初衷与商家之间订立“宠物领养协议”等合同中宠物免费领养虽有差异,但消费者需分期支付宠物用品费的约定,一般应认为系交易双方协商权衡之下的真实意愿,合同应为有效,双方均应恪守履行。

从长远来看,随着“宠物经济”持续繁荣,宠物领养所涌现的新问题需要引起关注。对于心怀善意的爱宠人士而言,面对打着领养旗号却实为营销时,如何才能确保自己的善心不被辜负?

“切勿轻信‘免费’的诱惑!在涉足各类‘宠物贷’前,应认清其本质为市场交易行为而非公益活动,并评估好自身的经济能力。”李成提醒爱宠人士,在签约前,应与商家确认宠物的健康状况,并与商家明确约定宠物用品的种类、品牌等内容以防商家提供劣质产品;在审查合同时,对不利条款要进行修改或拒签,并留存协商证据;在履约期间,消费者应善待宠物,并留存获取、使用商家提供的宠物用品的证据;如遇违约情形,可先与商家协商,协商不成可依法维权。

责任编辑:李思佳


【作者:】

文章评论
评论
全部评论
更多推荐

“无袍法官”参与案件审理 最高法公布牟某虐待案细节

人民陪审员被称为“无袍法官”,与法官共同行使审判权,作为群众代表为公平正义发声。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公布了9起人民陪审员参审的典型案例,包括备受关注的牟某虐待案、低频噪声污染等案件。人民陪审员发挥群众...

北京警方全链条打击制售电动自行车假牌假证违法犯罪

为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涉牌违法行为,有力净化首都交通环境,北京警方组织多警种、多部门全链条开展专项打击,日前,通州警方成功斩断一条跨省制售电动自行车假号牌和假行驶证的犯罪链条。近日,通州警方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内一群众驾驶的...

法治在线丨车载系统自动报警 醉驾司机算不算自首?法院判了

如今不少汽车都配有驾驶辅助、紧急呼叫报警功能,车主可设置紧急联系人。浙江一名男子将110设为紧急联系人,酒后驾车,车企后台监测异常触发报警,民警到场查获醉驾。  车辆触发的报警,能不能算作法律意义上的自首?近日,浙江省缙...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发布 自12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10月22日公布新版《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在制度上更好保障对外投资发展和安全。  管理办法共76条,分为总则、对外投资指导和服务、对外投资监管、对外投资保护、法律责任、附则等六章。管理办法自2026年1...

《人民法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发布:对追责范围 如何追责作出明确规定

央视网消息:为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最高人民法院10月21日发布《人民法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条例》对追责范围、什么情形下应当追责以及如何追责等作出明确规定。《条例》明确,司法责任追究实现司法人员全覆盖。追究的对象既...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十五五”期间将推进全面修订矿山安全法

央视网消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10月21日)举行“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十五五”期间,将推进全面修订矿山安全法,加大矿山安全行业标准(KA)立改废力度,制修订矿山...

AI仿冒演员带货 网友难辨真假

央视网消息:随着AI换脸、拟声技术的发展,短视频里出现的一些“明星”形象,有时,眼见也未必为真。打着名人及其家属旗号的仿冒账号频频出现,让网友难辨真假。日前,演员吴越在社交平台发文,称有人利用AI换脸技术冒用自己的形象,...

贵州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吴智贤接受审查调查

 央视网消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0月20日通报,据贵州省纪委监委消息:贵州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吴智贤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贵州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编辑:及玥 责任编辑:刘亮

“无接触”交通事故 如何定责和防范?

央视网消息:日常出行中,有些驾驶员在遇到“无接触”交通事故时,往往存在这样一个常见的认知误区,以为“没撞到就不需要负责”,其实不一定。“无接触”交通事故,到底谁来担责呢?来看北京二中院近期审理的一起案件。 编辑...

经营假种子、未经许可出口……6起涉种违法典型案例公布

央视网消息:农业农村部公布6起涉种违法典型案例,以案示警、以案促治,形成有力震慑,营造种业振兴良好环境。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查处某公司生产经营假种子案  2025年1月,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接到举报,称市场销售的标称...

2025
03/24
13:42
浏览量: 847
大字号
分享
今日热点
《人民法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发布:对追责范围 如何追责作出明确规定

《人民法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发布:对追责范围 如何追责作出明确规定

AI仿冒演员带货 网友难辨真假

AI仿冒演员带货 网友难辨真假

“无接触”交通事故 如何定责和防范?

“无接触”交通事故 如何定责和防范?

财经调查丨药企与营销团队联手唱双簧专坑老年人,产业链曝光→

财经调查丨药企与营销团队联手唱双簧专坑老年人,产业链曝光→

真相来了|供暖季来了!“内部人员”代缴采暖费能打折?当心是骗局

真相来了|供暖季来了!“内部人员”代缴采暖费能打折?当心是骗局



友情链接

  • 人民网
  • 与法同行网
  • 海彊之声
  • 小红书
  • 中国长安网
  • 海外网
  • 中国警察网
  • 中国老区网
  • 新华网
  • 中国台湾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经济网
  • 中国新闻网
  • 每日新闻网
  • 光明网
  • 央视网
  • 法制网
  • 中国青年网
  • 求是网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免责声明         人员查询

    • 扫码看全网内容

    地址:北京石景山区古城南街9号院绿地环球文化城6号楼18层1828号 联系电话:电话/传真010-88117470 010–52463177 18611141167(微信同号)邮箱1026329972@qq.com (每日新闻)
    网站备案/许可证工信部:京ICP备工信部:2025111695号-3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3042号
    每日新闻网https://www.everyday-news.co/提供最新国内外新闻及新闻资讯
    每日新闻网秉承“新闻视野、文化视角、思想深度、理论高度、脚踏实地”的理念,运用互联网的快速传播技术和丰富的移动链接平台,一贯正确引导社会思想意识,传播优秀文化,凝聚民族精神,彰显快速展示网络舆论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