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闻网
网站首页 每日要闻要闻快讯纪实现场专题报道社会热点就案说法海疆之声 成为会员
每日地方诗坛荟萃焦点网谈生态环境热点追踪群众来信乡村振兴企业风采监督与法名人字画人物·访谈关注民生人民视点文化·旅游科技前沿快闪中国深度观察名医·健康关于我们免责声明联系我们 人员查询
  • 浙江
  • 新疆
  • 内蒙古
  • 吉林
  • 重庆
  • 辽宁
  • 贵州
  • 四川
  • 海南
  • 云南
  • 福建
  • 台湾
  • 江西
  • 湖南
  • 湖北
  • 河南
  • 广西
  • 江苏
  • 安徽
  • 山东
  • 青海
  • 甘肃
  • 陕西
  • 山西
  • 河北
  • 黑龙江
  • 天津
  • 上海
  • 北京
  • 广东
  • 宁夏
  • 西藏
每日新闻网 > 监督与法 > 代哭代烧代聊天,代祭扫服务靠谱吗?

代哭代烧代聊天,代祭扫服务靠谱吗?

来源:中国青年网 | 时间:2025-04-06 14:00:23 | 点击:857

“为您代行祭扫之礼,让思念如期抵达”

“方便忙碌的你!我可以协助您,为往生亲人献上鲜花、清扫墓碑。”

……

时至清明,网络上代祭扫服务悄然升温。记者在电商平台和二手交易市场发现,不少商家已经推出各类清明代祭扫服务,只需要提供委托人姓名及与已故人关系、已故人姓名、墓园具体位置、祭扫时间等即可开展清洁墓地、代烧纸钱、献花致敬、诵读祭文等服务,代祭扫的服务费在300-1000元不等。有商家透露,还可以根据客户要求提供定制的代祭扫服务,具体项目和收费明细由双方协商决定。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源:网络

然而,不少网友对“代祭扫”的可靠性表示质疑和担忧。据了解,因“代祭扫”引发的纠纷和投诉不在少数。例如,报价混乱“狮子大开口”、收费不少却不去扫墓、下载网络视频敷衍了事等等。甚至有诈骗分子专门借清明“代祭扫”服务实施“时令性”的电信诈骗。有商家对清明代扫墓、代嚎啕大哭开价高达千元;市民方先生购买标价为1998元的“代祭扫”服务套餐,却遭遇“货不对版”,“代祭”的小视频竟然显示拍摄于约定祭扫日期的数天之前;市民苏先生更是遭遇虚假“代祭扫”客服。他偶然发现“代祭扫”服务的广告,与“客服”交流后转账3000元服务费。当他想跟对方再次确认祭扫时间时,却发现自己已被拉黑……

图片

图片

那么,代祭扫到底靠不靠谱?使用“代祭扫”服务时,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如何规范这类新型服务内容?

01

上述“代祭扫”乱象触犯了哪些法律法规?应当如何惩处?

上述“代祭扫”乱象,首先要区分接单商家为私人处理、个体经营、还是正规殡仪公司处理。正规开设从事殡葬服务的机构需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经营性公墓服务许可证》或《殡葬服务经营备案证》。如果服务提供者只是个人或不以殡葬服务为业的个体经营者,与请托人在社交平台、非官方电子商务平台偶尔约定,散客接单,应认定双方构成委托合同关系,未按委托方约定如实履行义务的(如使用提前录制的视频或伪造祭扫现场),应按照合同纠纷处理,可依据民法典主张退款或赔偿。

但是,对于非备案经营机构,接单“网络代祭扫”需注意行为规范,如果擅自扩大经营范围,从事如售卖鲜花、代烧纸钱、标价代哭、代举行宗教仪式等经营性行为,违反了各地殡葬管理条例,可能会被认定为未经准许从事殡葬服务业。对于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性行为,或涉嫌非法经营犯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相关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进行过经营备案的,合规开展殡葬业务的商家,如果未按约定如实履行义务的,或者未按照各地殡葬管理条例和殡葬服务指南实施政府指导价,消费者可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权,市场监管部门可责令商家退款、赔偿损失,并处违法所得1至10倍的罚款。若情节严重,如多次欺诈、涉及金额巨大等,还可追加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最后,“代祭扫”服务中收款后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可能涉嫌诈骗罪。以虚构客服、收款拉黑等形式实施的诈骗行为,金额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02

消费者在使用“代祭扫”服务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消费者在选择“代祭扫”服务时,应优先选择正规渠道,通过正规墓园官网或民政部门认证的平台下单,避免轻信陌生弹窗广告或私人链接。

在交易前需主动核实服务方的资质,例如要求对方提供营业执照、墓园合作证明,并通过官方电话确认其身份真实性。交易过程中,保留完整的聊天记录、付款凭证,并与服务方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约定服务内容、时间、价格及违约责任。为验证服务真实性,可要求服务方提供带时间和地点水印的实时照片或视频,避免对方使用网上下载或提前录制的素材蒙混过关。

03

对于推动“代祭扫”服务规范化,您有哪些建议举措?

网络代祭扫作为“延伸性服务”项目,服务规范化还需各地政府民政部门将该服务类目纳入规范标准。

首先,可以严格监管该服务准入门槛,要求殡葬服务机构在各地“殡葬服务管理系统”中备案代祭扫服务,严禁非法经营该类行为。

第二,加强行业协会内部监管,制定《网络祭扫服务公约》,禁止“代哭”“代跪拜”等过度商业化行为。

第三,加强公众宣传教育,发布防诈指南,普及正规服务渠道和维权方式,追本溯源解决“代祭扫”乱象。

责任编辑:李晨


【作者:】

文章评论
评论
全部评论
更多推荐

“无袍法官”参与案件审理 最高法公布牟某虐待案细节

人民陪审员被称为“无袍法官”,与法官共同行使审判权,作为群众代表为公平正义发声。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公布了9起人民陪审员参审的典型案例,包括备受关注的牟某虐待案、低频噪声污染等案件。人民陪审员发挥群众...

北京警方全链条打击制售电动自行车假牌假证违法犯罪

为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涉牌违法行为,有力净化首都交通环境,北京警方组织多警种、多部门全链条开展专项打击,日前,通州警方成功斩断一条跨省制售电动自行车假号牌和假行驶证的犯罪链条。近日,通州警方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内一群众驾驶的...

法治在线丨车载系统自动报警 醉驾司机算不算自首?法院判了

如今不少汽车都配有驾驶辅助、紧急呼叫报警功能,车主可设置紧急联系人。浙江一名男子将110设为紧急联系人,酒后驾车,车企后台监测异常触发报警,民警到场查获醉驾。  车辆触发的报警,能不能算作法律意义上的自首?近日,浙江省缙...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发布 自12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10月22日公布新版《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在制度上更好保障对外投资发展和安全。  管理办法共76条,分为总则、对外投资指导和服务、对外投资监管、对外投资保护、法律责任、附则等六章。管理办法自2026年1...

《人民法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发布:对追责范围 如何追责作出明确规定

央视网消息:为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最高人民法院10月21日发布《人民法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条例》对追责范围、什么情形下应当追责以及如何追责等作出明确规定。《条例》明确,司法责任追究实现司法人员全覆盖。追究的对象既...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十五五”期间将推进全面修订矿山安全法

央视网消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10月21日)举行“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十五五”期间,将推进全面修订矿山安全法,加大矿山安全行业标准(KA)立改废力度,制修订矿山...

AI仿冒演员带货 网友难辨真假

央视网消息:随着AI换脸、拟声技术的发展,短视频里出现的一些“明星”形象,有时,眼见也未必为真。打着名人及其家属旗号的仿冒账号频频出现,让网友难辨真假。日前,演员吴越在社交平台发文,称有人利用AI换脸技术冒用自己的形象,...

贵州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吴智贤接受审查调查

 央视网消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0月20日通报,据贵州省纪委监委消息:贵州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吴智贤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贵州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编辑:及玥 责任编辑:刘亮

“无接触”交通事故 如何定责和防范?

央视网消息:日常出行中,有些驾驶员在遇到“无接触”交通事故时,往往存在这样一个常见的认知误区,以为“没撞到就不需要负责”,其实不一定。“无接触”交通事故,到底谁来担责呢?来看北京二中院近期审理的一起案件。 编辑...

经营假种子、未经许可出口……6起涉种违法典型案例公布

央视网消息:农业农村部公布6起涉种违法典型案例,以案示警、以案促治,形成有力震慑,营造种业振兴良好环境。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查处某公司生产经营假种子案  2025年1月,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接到举报,称市场销售的标称...

2025
04/06
14:00
浏览量: 857
大字号
分享
今日热点
《人民法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发布:对追责范围 如何追责作出明确规定

《人民法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发布:对追责范围 如何追责作出明确规定

AI仿冒演员带货 网友难辨真假

AI仿冒演员带货 网友难辨真假

“无接触”交通事故 如何定责和防范?

“无接触”交通事故 如何定责和防范?

财经调查丨药企与营销团队联手唱双簧专坑老年人,产业链曝光→

财经调查丨药企与营销团队联手唱双簧专坑老年人,产业链曝光→

真相来了|供暖季来了!“内部人员”代缴采暖费能打折?当心是骗局

真相来了|供暖季来了!“内部人员”代缴采暖费能打折?当心是骗局



友情链接

  • 人民网
  • 与法同行网
  • 海彊之声
  • 小红书
  • 中国长安网
  • 海外网
  • 中国警察网
  • 中国老区网
  • 新华网
  • 中国台湾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经济网
  • 中国新闻网
  • 每日新闻网
  • 光明网
  • 央视网
  • 法制网
  • 中国青年网
  • 求是网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免责声明         人员查询

    • 扫码看全网内容

    地址:北京石景山区古城南街9号院绿地环球文化城6号楼18层1828号 联系电话:电话/传真010-88117470 010–52463177 18611141167(微信同号)邮箱1026329972@qq.com (每日新闻)
    网站备案/许可证工信部:京ICP备工信部:2025111695号-3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3042号
    每日新闻网https://www.everyday-news.co/提供最新国内外新闻及新闻资讯
    每日新闻网秉承“新闻视野、文化视角、思想深度、理论高度、脚踏实地”的理念,运用互联网的快速传播技术和丰富的移动链接平台,一贯正确引导社会思想意识,传播优秀文化,凝聚民族精神,彰显快速展示网络舆论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