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闻网
网站首页 每日要闻要闻快讯纪实现场专题报道社会热点就案说法海疆之声 成为会员
每日地方诗坛荟萃焦点网谈生态环境热点追踪群众来信乡村振兴企业风采监督与法名人字画人物·访谈关注民生人民视点文化·旅游科技前沿快闪中国深度观察名医·健康关于我们免责声明联系我们 人员查询
  • 浙江
  • 新疆
  • 内蒙古
  • 吉林
  • 重庆
  • 辽宁
  • 贵州
  • 四川
  • 海南
  • 云南
  • 福建
  • 台湾
  • 江西
  • 湖南
  • 湖北
  • 河南
  • 广西
  • 江苏
  • 安徽
  • 山东
  • 青海
  • 甘肃
  • 陕西
  • 山西
  • 河北
  • 黑龙江
  • 天津
  • 上海
  • 北京
  • 广东
  • 宁夏
  • 西藏
每日新闻网 > 监督与法 > 网约车乘客“逃单”,司机该找谁要钱?

网约车乘客“逃单”,司机该找谁要钱?

来源:人民法院报 | 时间:2025-07-17 15:36:00 | 点击:1681

 出门前打开手机APP叫车,已成大部分城市年轻人的日常操作。这种先接受服务,再线上埋单的消费形式,诚然方便了消费者,但万一遇上“吃霸王餐”的乘客,网约出租车司机该找谁理论,这成为一道待解的法律难题。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网约车乘客“逃单”引发的平台公司与出租车司机之间的中介合同纠纷案,对于司机向平台索赔的诉求,依法判决驳回。生效裁判指出,平台运营公司应当合理披露其持有的乘客个人信息,在客运合同项下,司机应要求乘客承担相应的合同责任,平台公司并无运费垫付义务。

  11名乘客“逃单”共计178元

  “去年1月至12月,我在某出行平台接到‘快的新出租’业务派单并提供载客服务,其间共有11名乘客的11笔订单,乘客选择线上支付后至今逃单未付,未付运费合计178元。”据网约车司机张师傅陈述,他是按照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网约车平台指令进行载客,乘客发生逃单行为后,他拨打乘客电话号码多次催缴无果,便要求科技公司提供乘客姓名、移动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均遭拒绝,致使其无法向乘客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权,于是起诉请求法院判令科技公司支付运费178元。

  科技公司辩称,作为信息服务提供方,其仅提供居间服务,对于张师傅与乘客之间因客运合同产生的运费损失,公司没有责任垫付,“而且张师傅要求我方提供乘客姓名、移动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已超出乘客个人信息收集、处理范围,因此公司无须对张师傅维权未果担责”。

  一审法院判决支持了张师傅的诉求,科技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审理期间,科技公司提交了张师傅在本案中诉及的11笔逃单乘客注册时的移动电话号码及订单信息。

  精准厘清三方法律关系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有三个争议焦点:首先,科技公司与张师傅之间的法律关系如何认定?在网约出租车平台运营模式下,平台运营公司向出租车司机、乘客报告订立客运合同的机会并提供相应媒介服务,促成出租车司机、乘客之间成立客运合同关系;平台运营公司与出租车司机、平台运营公司与乘客之间分别成立中介合同关系,且是基于互联网信息平台提供信息媒介服务的新型网络中介合同关系。

  其次,作为滴滴出租车信息平台的经营者,科技公司向张师傅负有的乘客个人信息报告义务如何界定?法官认为,平台运营公司收集、使用乘客的个人信息,须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根据《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相关规定,科技公司主张其仅收集有乘客移动电话号码、行程信息、支付信息,未收集乘客姓名、家庭住址信息,上述行为符合个人信息收集的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关于信息使用,一般情形下,平台运营公司向出租车司机提供行程信息、乘客虚拟号码即可促成交易,但在乘客乘车后拒不支付运费且通过虚拟号码多次催缴无果情况下,平台运营公司应当合理披露其持有的乘客其他个人信息,以便出租车司机基于客运合同进行权利救济。

  再次,对于科技公司应否承担张师傅运费损失的赔偿责任,法官认为,如乘客拒不支付运费,张师傅应当要求乘客承担相应的客运合同责任,在客运合同项下,科技公司并无运费垫付义务。在无法明确客运合同相对方情形下,张师傅基于其与科技公司的中介合同关系,要求科技公司提供乘客移动电话号码,具有正当性和可行性,科技公司拒绝提供,属于未履行中介人如实报告义务,构成违约。因此造成张师傅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官认为,本案二审庭审后,科技公司向张师傅提供了逃费乘客的移动电话号码,履行了如实报告义务。基于此,张师傅于本案中要求科技公司承担运费损失赔偿责任的诉请不能成立。于是终审依法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张师傅的诉讼请求。

  【观察思考】

  加强“逃单”救济 规范网约车行业发展

  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互联网支付作为一种日益普遍的网络支付模式,在快速发展的网约车服务行业中得以广泛运用。在网约出租车运营模式下,如何厘清平台运营公司、出租车司机、乘客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如何衡平合同权利救济与个人信息保护之间的法益价值,既给司法带来全新的挑战,也影响到网约出租车行业的健康规范发展。

  本案对网约车平台披露逃费乘客个人信息的合理界限进行探析,明确了网约车平台承担运费损失赔偿责任的相应情形,对类案裁判处理具有一定启示意义,也为后续防止类案发生提供了延伸思考。

  随着网络约车及在线支付方式的普遍运用,在类似本案乘客“逃单”情形下,对个体权利损害的事后救济是目标之一,但并非唯一或主要目标,而应当通过提前干预,坚持有效预防损害发生的原则对救济方式进行重构。

  具体而言,可从以下方面考量:一是付费方式,网约车平台运营公司可将网约出租车业务板块付费方式调整为与快车、专车、顺风车等付费方式保持一致,统一为在线支付方式。二是付费时限,出租车司机应尽量提醒并要求乘客在车内完成支付后下车,网约车平台运营公司可根据实际调整完善订单完成后的合理付费时限与提醒。三是逃费不利后果,如乘客未在订单完成后的合理时限内完成有效支付,可通过网约车平台逃费乘客数据共享,无法再在所有网约车平台上开启新的订单服务。(沈军芳 蒋逸舟 艾家静)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

文章评论
评论
全部评论
更多推荐

北京警方全链条打击制售电动自行车假牌假证违法犯罪

为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涉牌违法行为,有力净化首都交通环境,北京警方组织多警种、多部门全链条开展专项打击,日前,通州警方成功斩断一条跨省制售电动自行车假号牌和假行驶证的犯罪链条。近日,通州警方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内一群众驾驶的...

法治在线丨车载系统自动报警 醉驾司机算不算自首?法院判了

如今不少汽车都配有驾驶辅助、紧急呼叫报警功能,车主可设置紧急联系人。浙江一名男子将110设为紧急联系人,酒后驾车,车企后台监测异常触发报警,民警到场查获醉驾。  车辆触发的报警,能不能算作法律意义上的自首?近日,浙江省缙...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发布 自12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10月22日公布新版《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在制度上更好保障对外投资发展和安全。  管理办法共76条,分为总则、对外投资指导和服务、对外投资监管、对外投资保护、法律责任、附则等六章。管理办法自2026年1...

《人民法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发布:对追责范围 如何追责作出明确规定

央视网消息:为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最高人民法院10月21日发布《人民法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条例》对追责范围、什么情形下应当追责以及如何追责等作出明确规定。《条例》明确,司法责任追究实现司法人员全覆盖。追究的对象既...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十五五”期间将推进全面修订矿山安全法

央视网消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10月21日)举行“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十五五”期间,将推进全面修订矿山安全法,加大矿山安全行业标准(KA)立改废力度,制修订矿山...

AI仿冒演员带货 网友难辨真假

央视网消息:随着AI换脸、拟声技术的发展,短视频里出现的一些“明星”形象,有时,眼见也未必为真。打着名人及其家属旗号的仿冒账号频频出现,让网友难辨真假。日前,演员吴越在社交平台发文,称有人利用AI换脸技术冒用自己的形象,...

贵州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吴智贤接受审查调查

 央视网消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0月20日通报,据贵州省纪委监委消息:贵州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吴智贤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贵州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编辑:及玥 责任编辑:刘亮

“无接触”交通事故 如何定责和防范?

央视网消息:日常出行中,有些驾驶员在遇到“无接触”交通事故时,往往存在这样一个常见的认知误区,以为“没撞到就不需要负责”,其实不一定。“无接触”交通事故,到底谁来担责呢?来看北京二中院近期审理的一起案件。 编辑...

经营假种子、未经许可出口……6起涉种违法典型案例公布

央视网消息:农业农村部公布6起涉种违法典型案例,以案示警、以案促治,形成有力震慑,营造种业振兴良好环境。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查处某公司生产经营假种子案  2025年1月,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接到举报,称市场销售的标称...

财经调查丨药企与营销团队联手唱双簧专坑老年人,产业链曝光→

这两年,“产品溯源”的旅游项目屡见不鲜。但记者发现,借“产品溯源”旅游的壳子包装“会销活动”的不法行为,近两年也已遍布全国很多地方。这种“产品溯源活动”单次的销售金额动辄几十万元,均采取药企和第三方营销团队合作的模式展开...

2025
07/17
15:36
浏览量: 1681
大字号
分享
今日热点
《人民法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发布:对追责范围 如何追责作出明确规定

《人民法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发布:对追责范围 如何追责作出明确规定

AI仿冒演员带货 网友难辨真假

AI仿冒演员带货 网友难辨真假

“无接触”交通事故 如何定责和防范?

“无接触”交通事故 如何定责和防范?

财经调查丨药企与营销团队联手唱双簧专坑老年人,产业链曝光→

财经调查丨药企与营销团队联手唱双簧专坑老年人,产业链曝光→

真相来了|供暖季来了!“内部人员”代缴采暖费能打折?当心是骗局

真相来了|供暖季来了!“内部人员”代缴采暖费能打折?当心是骗局



友情链接

  • 人民网
  • 与法同行网
  • 海彊之声
  • 小红书
  • 中国长安网
  • 海外网
  • 中国警察网
  • 中国老区网
  • 新华网
  • 中国台湾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经济网
  • 中国新闻网
  • 每日新闻网
  • 光明网
  • 央视网
  • 法制网
  • 中国青年网
  • 求是网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免责声明         人员查询

    • 扫码看全网内容

    地址:北京石景山区古城南街9号院绿地环球文化城6号楼18层1828号 联系电话:电话/传真010-88117470 010–52463177 18611141167(微信同号)邮箱1026329972@qq.com (每日新闻)
    网站备案/许可证工信部:京ICP备工信部:2025111695号-3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3042号
    每日新闻网https://www.everyday-news.co/提供最新国内外新闻及新闻资讯
    每日新闻网秉承“新闻视野、文化视角、思想深度、理论高度、脚踏实地”的理念,运用互联网的快速传播技术和丰富的移动链接平台,一贯正确引导社会思想意识,传播优秀文化,凝聚民族精神,彰显快速展示网络舆论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