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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新闻网 > 监督与法 > “明码标价”删差评?网络平台“职业刷评”顽疾如何根治

“明码标价”删差评?网络平台“职业刷评”顽疾如何根治

来源: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 | 时间:2026-08-08 12:51:56 | 点击:162

过去大家出门探店找美食,经常会打开评分软件,参考排名靠前的店铺。但现在很多消费者反映,这些排名越来越失真了。不少接近满分的推荐店铺存在刷好评、买高分的嫌疑。

  除了虚假好评,还有恶意差评。有餐饮店老板一早上收到几十条“1星差评”,后来发现全是同行利用新账号恶意刷评;也有商家短时间内收到大量无端差评,店铺评分骤降,最后被迫停业。

  当“虚假评价”形成一条从刷好评到删差评的完整产业链,网络平台“职业刷评”的顽疾如何破解?消费者又该如何做好购物决策?

  广东东莞一家火锅店老板李先生表示,自己的店铺在两个月内收到大量失实差评,且很多差评是在没有消费的情况下产生的。

  李先生:他们是搞餐饮的,但是我不知道是哪家店的,连续写了七八条。哪些是真实的差评,哪些是虚假的,我们都看得出来。

  记者调查发现,在短视频平台、部分电商渠道,这类差评打压服务被公开宣传、明码标价,从事这类服务的人员有一个专门的称呼“职业差评师”。

  除了推销“刷差评”业务,还有的职业差评师选择勒索。部分职业差评师会以“帮忙删评”为由向商家索要高额费用,称能通过系统后台摆平负面评价。有的商家选择给钱了事,但也有商家怀疑这就是职业差评师在“自导自演”。

  近期,北京公安网安部门会同经侦部门侦破2起有偿删除商品差评的案件,打掉2个犯罪团伙,抓获涉案人员7名。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去年也审结了一起类似案件,被告人张某、李某二人通过“差评施压+删评索财”手段共敲诈勒索30400元。最终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两名“职业差评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多位受访商家表示,投诉失实评价时,常因证据不足未获平台支持。法律专家、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岳屾山表示,平台不能放任虚假评价横行,如果未能对虚假评价进行识别和拦截,可能要承担连带责任。

  岳屾山:《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也规定了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令禁止经营者编造、传播或者指使他人编造、传播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损害其他经营者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同时还禁止经营者滥用平台规则,直接或指使他人实施虚假评价,损害其他经营者权益。

  如今各大平台的评分体系早已不是简单的星级标注,而是平台流量分发的核心算法权重。评分越高,平台给予的曝光量也越多。生意稳步上升时遭遇恶意刷评,可能导致平台系统判定该店“用户体验不佳”,从而被剥夺流量展示机会。不仅如此,很多消费者在浏览店铺时,往往更加在意差评内容,哪怕好评再多,一条差评也足以导致潜在顾客放弃下单。

  记者在社交平台“被刷差评”等话题下看到,有商家发布“互刷评价”“拉群互评”等信息。岳屾山认为,虚假好评和恶意差评都可能误导消费者、破坏公平竞争。

  第一,它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被虚假评价信息误导,进而做出消费或放弃消费的决定。

  第二,它破坏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第三,它透支了整个网络交易的信用根基,这也是最重要的。当消费者普遍认为商户的高分都是买的,低分都是被黑的话,那没有人再会相信这种评价体系。受损的是全社会的消费信任,这对整个市场的信用体系是一种很大的损害。

  当大量雷同评论短期骤升,平台能否提高警惕识别刷评?如果商家已经发起投诉流程,是否意味着平台已经知情?未来有关评价与删评的标准,可能还需相关部门出台细则进行确认和划分。

  消费者可以结合评价发布时间、内容是否雷同、评价者历史记录、实拍图片和消费凭证综合判断,并参考商家资质、监管信息和多渠道口碑。治理虚假评价,还需经营者诚信经营、平台完善识别申诉机制、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让评分更真实地反映服务和品质。

  监制丨李行健

采制丨马靖宇 刘佳 张宝 宋振华

 编辑:邢斯馨 责任编辑: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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