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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新闻网 > 群众来信 > 乘客“开门杀”致人死亡 为何网约车司机构成交通肇事罪?

乘客“开门杀”致人死亡 为何网约车司机构成交通肇事罪?

来源: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 | 时间:2026-08-21 22:04:11 | 点击:119

车辆停稳后,驾驶员或乘客没有观察后方路况,直接贸然打开车门,导致后方电动车、摩托车、行人避让不及,撞上车门而发生的交通事故俗称“开门杀”,这类因一时疏忽引发的事故,后果的严重性往往令人难以承受。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近日依法审理一起网约车违规停车引发的“开门杀”交通肇事案件。明明是乘客推开的车门,为什么网约车司机被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获刑一年三个月?案件又给网约车司机和乘客敲响哪些出行安全警钟?

  2026年8月19日下午,吴某某被带上被告人席,他老家河南,本想到北京开网约车赚钱,没想到却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被指控。

  检察机关指控,2025年12月8日14时56分许,被告人吴某某驾驶机动车行驶至环路辅路时,将车辆不当停放在非机动车道内,并让乘客下车。事故发生在一瞬间,乘客赵某某开启车辆右后侧车门时,与驾驶电动自行车正常行驶的被害人姜某某相撞,导致姜某某连人带车倒地,两车不同程度损坏。事故造成被害人姜某某颅脑损伤等多处严重伤情,经抢救无效死亡。

  公安交管部门认定,吴某某驾驶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内临时停车上下乘客的违法行为、未观察车辆周边环境确认安全并提示乘车人的行为,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司机吴某某对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乘客赵某某、被害人姜某某负次要责任。经鉴定,交通事故所致损伤与死亡后果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外伤起完全作用。

  吴某某强调,当时被害人车速太快了,乘客赵某某也没反应过来。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且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证据显示,吴某某停车的位置在禁停路段,距离路边1.5米远。主审此案的法官习文分析,网约车司机对于路况不太熟悉,乘客要下车的时候停在了禁停路段非机动车道上,离路边有1.5米的距离,没有紧贴路边停车,违反了道路交通法规的相关规定。这1.5米的宽度足以导致后面的行人可以通过,一方面妨碍了后面行人和电动车的通行权利,另一方面也创设了后面行人、电动车、自行车从这里经过的高度风险状况。

  为什么乘客推门发生了“开门杀”,司机要承担主要责任,甚至被追究刑责,公诉人在法庭上表示,虽然说“开门杀”的行为是由乘客轻轻一推,但是这个前提是司机创设的,等于两人共同实施了“开门杀”行为,因此应当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引发重大事故,导致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最终,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吴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目前,一审判决尚未生效。

  据了解,相关民事诉讼正在审理中,此次事故,乘客赵某某负次要责任,未达到刑事追责标准,但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习文表示,“开门杀”是城市道路高发的交通事故类型,危害性极大,交通参与者都应高度注意。

  习文:驾驶员一定要熟悉道路交通法规,依法依规驾驶,不管是在行驶或者在停车过程当中,密切关注周边的路况,乘车人员在乘车的时候一定要系好安全带,保障自身安全。同时在上下车的时候也要密切观察路况,避免自己的上下车行为对他人的生命安全造成一定威胁,避免“开门杀”的情况。骑自行车或者骑电动车的时候,也要注意规范佩戴头盔,在合理的速度内文明行驶、安全行驶,自己是自己生命的第一负责人。

  依据我国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交通肇事致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何避免“开门杀”?建议用离车门较远的那只手开门,身体自然转动,眼睛可以通过后视镜主动观察后方来车,再分两段式小角度开门确认安全,再完全打开车门。

  监制丨陈秉科

审稿丨丁飞

记者丨孙莹 李小趣

 编辑:邢斯馨 责任编辑: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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